中级会计证书管理

报名时间 3月10日-3月31日 1
大纲/教材 1月25日 2
准考证打印 8月10日前公布 3
考试时间 9月4日-9月6日 4
考试成绩 10月20日前 5
合格证书 考后4个月左右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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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会计证书管理

中级会计职称职称证书管理


根据《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<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>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财会[2000]11号):


第十一条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,即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(职改)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,人事部、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。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。各地在颁发证书时,不得附加任何条件。


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登记


根据《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财会[2000]11号):

第十二条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。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(部分地区适用,以官方为准)。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、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。

中级会计职称职称人员继续教育


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,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指出,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,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,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。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,均在当年度有效,不得结转下年度。

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,每通过一科考试,折算为90学分。


中级会计职称职称证书吊销情形


根据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第十四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中级会计职称资格,由发证机关收回中级会计职称证书,且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:

(一)伪造学历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。

(二)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。